2024年11月11日晚,我院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法律实务讲坛成功举办,讲坛由天津市人大立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张宜云女士主讲,题目为“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基础问题”,我院副院长郭明龙教授主持活动,法律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100余名参加了这次讲坛。
张宜云博士围绕地方立法这一主题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首先,她对我国法律架构与地方立法产生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她首先以金字塔为模型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部分组成的架构体系,然后引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方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发展过程。截至2023年底,我国共有31个省(区、市)、289个设区的市,30个自治州、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总计354个地方立法主体。
再次,张宜云博士通过法规案审议流程图向同学们讲解了地方性法规形成的严苛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动议、形成法规、人大审议、法制委统一审议、报批、公布、备案等程序。其中,法规报批程序是对地方立法活动的监督程序,确保地方性法规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最后,张宜云博士向同学们介绍了延伸法、比照法、提升法、归纳法、演绎法五种立法起草方法,其中,延伸法是起草地方性法规中最常用的方法,主要对国家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的细化规定。张宜云博士指出,地方立法活动不仅应当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地方性法规还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
在提问环节,张宜云博士就学生提出的“理论性学习研究方法能否运用到实务工作当中”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张宜云博士指出,理论学习是指导实践的基础,理论性知识与实务工作相结合才能更好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郭明龙教授在总结中指出,这场讲座内容丰富,让人受益匪浅。不仅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了地方立法工作,也为同学们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有益指导,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能够自觉主动的摄取知识,多方位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最后,明龙教授诚挚地邀请张宜云博士能够经常莅临我院进行指导与交流。